最近有纳税人问我们,他们公司有劳务派遣员工,因为一些工作上面的需要这些劳务派遣员工有时候要出差,那么他们出差住宿取得的发票应该是开他们公司的抬头,还是开劳务派遣公司的抬头?
对于这个问题,我的看法是这样子的,首先还是看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候,对于里面的费用是怎么约定的。如果说,里面对于这个差旅费的约定是由企业这边承担的,那么就开企业抬头的发票就可以了;如果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的,那就开劳务派遣公司的抬头,由劳务派遣公司报销。
不过,我看过这的合同,大部分都是没有规定的这么细的,那就只能说双方进行一个协商了,实务上我见过大部分是由企业这边来报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