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劳务派遣员工,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,需按照以下步骤系统性处理,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:
明确责任主体与法律依据
用人单位责任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八条及上海地方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,需履行工伤保险缴纳义务。若派遣单位未参保,所有工伤待遇由其全额承担用
工单位连带责任
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(如未提供安全设施、违规指挥),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例如,上海规定用工单位需协助工伤调查,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工伤承担补充赔偿
工伤认定与鉴定流程
及时报告与就医
立即向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报告事故,前往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治疗保留完整医疗记录(诊断证明、费用清单等)。
2025 年起,全国实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,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、康复费及辅助器具配置费。
申请工伤认定
申请主体:派遣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,向其注册地或上海用工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(如青浦区人社局地址:荣乐东路 2378 号 电话:57824641)。若单位未申请,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 1 年内直接申请
所需材料:工伤认定申请表、劳动合同、医疗证明、事故现场证据(如监控录像、证人证言)等。上海支持线上申请,通过 “一网通办” 平台提交材料
劳动能力鉴定
伤情稳定后,向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
特殊情形处理
跨地区派遣
外省市派遣单位未在上海设分支机构的,由用工单位代其缴纳社保并申请工伤认定。员工可在用工所在地(如上海)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第三方侵权
因交通事故等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,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,但医疗费等实际支出不可重复获赔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,可向第三人追偿已垫付的医疗费
关键注意事项
证据保留
务必保存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工伤认定决定书、鉴定报告、医疗票据等材料。
时效限制
工伤认定申请需在 1 年内提出,超期需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。
劳动仲裁需在争议发生后 1 年内申请,诉讼需在收到仲裁裁决后 15 日内提起。
政策动态
2025 年起,全国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风险等级调整(0.2%-1.9%),上海延续阶段性降费政策。建议定期查询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或拨打 12333 获取最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