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劳务派遣,这 4 个风险一定要避开
一、警惕 "假派遣真外包"
1、
正规派遣公司都有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(人社局颁发,有效期 3 年)
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"劳务派遣" 字样
2、
国家公示系统验真登录 "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",输入公司名称,在 "行政许可信息" 中核对许可证编号,无备案信息的公司坚决拒绝。
3、
合同条款三要素劳动合同必须明确:
派遣至具体用工单位及岗位
月工资标准(含社保个人部分)
合同期限(最低 2 年,不足属违法)拒绝 "空白合同"" 委托第三方代签 ",你的雇主只能是营业执照上的派遣公司
二、合同陷阱
合同必查的 5 个「明确项」
风险点 | 合规要求 | 法律依据 |
用工单位 | 明确标注具体公司名称及地址(如「XX 汽车有限公司第一工厂」),禁止「某知名企业」等模糊表述 | 防止随意变更用工主体 |
岗位名称 | 拒绝「普工」「操作员」等笼统表述,需明确具体工种(如「质量检验员」「客服专员」) | 避免用工单位随意调岗 |
薪资结构 | 详细列明「基本工资 + 绩效 + 补贴」具体数额及发放时间 | 避免口头承诺落空 |
合同期限 | 法定最低期限为 2 年,且需约定「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」 |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58 条 |
三、同工不同酬
法律赋予的 3 项核心平等权
基础福利无差别餐补、交通补贴、节日礼品、带薪年假、职业健康体检等福利,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必须完全一致。
职业发展同机会用工单位的内部培训、技能考核、岗位竞聘等人力资源政策,派遣员工有权平等参与。
绩效奖金透明化要求用工单位提供书面绩效考核制度,明确奖金计算方式(如客服按客户满意度、销售按业绩达成率)、扣款标准(需有民主公示的制度依据)及发放时间(与正式员工同步),禁止以「派遣身份」为由随意克扣
四、岗位性质违规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66 条,劳务派遣仅可用于三类岗位:
临时性岗位: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
辅助性岗位:非核心业务岗位
替代性岗位:用于顶替休假、产假等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员工岗位
最后:
劳务派遣并非洪水猛兽,关键在于用专业知识武装自己。清晰认知规则、细致核查细节,才能在灵活用工的浪潮中,找到安全且有价值的职业路径